一旦產品訂購單送出,公司不能更改它,除非公司資料處理部的人輸入訂購單有錯誤。
可用郵寄、打電話或上網方式向美安澳洲公司提交訂單。
郵寄訂購:郵寄訂購需要寄到美安澳洲公司處理。
隔夜快遞郵寄:特快專送需要寄到美安澳洲公司的街道地址。
電話訂購:可用1800 750 016號電話訂購。
超連鎖店主在電話訂購之前必備下列資料:
美安澳洲超連鎖店主編號
姓名和電話號碼
應有的點數及正確的位置(限制跟平常訂購表格一樣)
正確的送貨地址
每份訂購單包括每樣產品的:產品數量、產品代號、說明、每項產品的超連鎖成本價、建議零售價及超連鎖成本價的總額
本人信用卡的號碼(或本人的「存檔信用卡」)及有效日期
超連鎖店主只有使用已存檔的本人信用卡,才可通過電話訂購。
超連鎖店主可用已在美安澳洲公司的存款付帳,只需向接線員表明要以帳戶餘額為付款方式。
超連鎖店主的訂單被完全輸入後,接線員會重複訂購單的全部內容,以便證實。如有任何錯誤或更改,這時超連鎖店主需要指出。然後接線員會給超連鎖店主一個訂單編號。注意:一旦超連鎖店主獲得了訂單編號,訂單就不能再添加產品或更改。
網上訂購:超連鎖店主可登入超連鎖事業帳戶在網上訂購產品,並在網上訂購程序中用超連鎖店主本人的BPay訂購系統或信用卡付款。
訂購程序説明可在網上找到。
BPay訂購系統只能透過au.unfranchise.com進行網上訂購。付款時,收款方代碼為464-081,顧客編號為付款超連鎖店主編號(PID)。
超連鎖店主在美安澳洲公司一定要有存檔而且有效的信用卡,才可以使用信用卡付款。
優惠顧客訂購:優惠顧客可以透過他們的獨立超連鎖店主訂貨、他們獨立超連鎖店主的入口網站、優惠顧客專線1-800-750-016、以及傳真到公司等方法訂貨。所有的訂購表格一定要填寫完整。
如超連鎖店主選擇自己去美安澳洲公司配送中心提貨,必須在提貨前至少48小時以前提出訂單。訂貨同時要付清貨款,否則訂單是不會被處理的。
第三者提貨:超連鎖店主可替別的超連鎖店主提貨,只要提貨的超連鎖店主有訂購的超連鎖店主書面許可,或訂貨的超連鎖店主在訂單的「送貨欄」(“Ship To” box)寫「代提貨人:(代提貨超連鎖店主的名字)」。
澳洲提貨所需身分證明:只有付款的超連鎖店主或接受訂貨的人(提出訂購單的超連鎖店主)方可在美安澳洲配送中心提貨。在美安澳洲配送中心提貨需要如下身分證件:
個人名下的超連鎖店主:個人名下的超連鎖店主來提貨,必須出示帶有照片的有效證件,證件必須與付款超連鎖店主或接受訂貨的人(提出訂購單的超連鎖店主)身分相符。
公司名下的超連鎖店主:公司名下的超連鎖店主來提貨,必須出示確認公司主管人的公司議決書副本,還必須出示一張帶有照片的有效證件,證件必須與一位公司主管人或接受訂貨的人(提出訂購單的超連鎖店主)身分相符。
信託機構名下的超連鎖店主:信託機構名下的超連鎖店主來提貨,必須出示確認信託機構理事會成員的信託機構文件副本,還必須出示一張帶有照片的有效證件,證件必須與一位信託機構理事會成員或接受訂貨的人(提出訂購單的超連鎖店主)身分相符。
提貨時間:提貨必須到美安澳洲公司,星期一至星期五從早上9:00至下午2:00。
建議您來公司配送中心提貨之前,先打電話給超連鎖店主服務部,以免處理延誤。
在離開配送中心前必須檢查所有訂購的貨品。
所有的提貨訂單,必須在訂購後的七個工作天內提貨。訂購物如沒按時提貨,就會被寄到付款超連鎖店主的住址,並從其帳戶扣掉運費。
文件:所有的產品訂購單要在送貨地址欄註明「提貨」。上網訂貨超連鎖店主必須在「送貨地址」區域下面點選「我願意親自提貨」的選項。如您要親自去提貨,千萬不要寄給公司任何副本,因為這樣也許會造成超連鎖店主被重複收費。
傳真訂購:要親臨提貨的傳真訂購,只限於付款的超連鎖店主有存檔信用卡,或在美安澳洲公司帳戶有餘額的情況。
限制:有些產品可能無法在配送中心提領,因為它們是直接從售貨商或製造商運出的。在您寫下「提貨」之前先打電話給超連鎖店主服務部查證。
所有可流通的票據都應註明付給美安澳洲公司,與訂單一起送到公司。所有的貨款都要付清,可用匯票、銀行本票、保付支票、經核准的個人支票、有效VISA或MasterCard信用卡或在美安澳洲公司的帳戶餘額。不接受「貨到再付款」的付款方式。嚴禁使用別人的信用卡,除非此人是本人配偶,或是在商業組織超連鎖事業經營權中登記的負責人。
匯票/銀行本票/保付支票:請將您的超連鎖店主編號寫在匯票/銀行本票/保付支票上,有需要的話,將點數被置放的超連鎖店主的姓名也寫上。匯票/銀行本票/保付支票必須由訂單付款超連鎖店主簽名。如果訂單合乎下列條件,則以匯票、銀行本票或保付支票付款的訂單將會於收到當日處理。可使用匯票/銀行本票/保付支票訂購的條件如下:
新加入的超連鎖店主第一次購貨;
目前參與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和/或已經喪失開支票權利的超連鎖店主購貨付款,只要匯票/銀行本票/保付支票是由付款超連鎖店主簽名;或是
用於解決貨款被退票的問題。
注意:除了是第一次購貨,所有使用匯票/銀行本票/保付支票購貨的訂單,將會自動寄到付款超連鎖店主在公司電腦資料庫上的送貨地址。
個人支票:個人支票在被收到當天就會存入銀行。除非超連鎖店主已享有開個人支票的特權,否則用個人支票付款的訂購單,要被扣留15天,才會出貨。記得要將您的超連鎖店主編號寫在個人支票上,如果需要,寫上接受放置點數的超連鎖店主名字。(參見開支票的權利)。
信用卡:超連鎖店主可使用本人經核准的VISA或MasterCard信用卡付款,這些訂購單會在收到的當天處理。注意:美安澳洲公司不接受信用卡支票。
帳戶餘額:可存放資金在美安澳洲公司做為付款用,但超連鎖店主必須在訂購單上註明「使用帳戶餘額支付」字樣,否則付款用的資金不會自動轉移。在美安澳洲帳戶上提取資金時,資金從送貨地址所示國家的存款帳戶上提取。超連鎖店主不可以將自己美安澳洲帳戶上的資金轉移到其他超連鎖店主的美安澳洲帳戶上,除非此資金是專門用來還清受款人帳戶上的欠款。超連鎖店主不可以將資金存入其他超連鎖店主的美安澳洲帳戶上,除非此資金是專門用來還清受款人帳戶上的欠款。凡要求增加美安澳洲帳戶上的存款,必須在訂購單上提出。
銀行自動提款(Drafts):可安排美安澳洲公司在超連鎖店主的銀行帳戶在每月的某一天自動提款,只要超連鎖店主提出適當的手續,同時超連鎖店主的銀行也有辦法處理這個程序。
存款不足:所有因銀行存款不足而被退回的支付款額,一律依照存款不足的規則處理。[參見存款不足(退票)]。
沒有付款或沒有表格的訂購:凡是沒有適當的付款訂單,或是沒有訂單的付款,都會被退回給超連鎖店主。沒有訂單的付款,都會被退回給超連鎖店主。
付款超連鎖店主:付款超連鎖店主必須在訂購單的最上端填上名字及超連鎖店主編號,以便公司放入正確的存款/欠款,以及算出銷售稅(如有需要)。
兌換券(Voucher)的使用:假如交貨時,原來可以訂購的含有BV點數(或在特定情形下含有IBV點數)的美安澳洲品牌產品已不再繼續生產,美安澳洲公司會發給兌換券。超連鎖店主的兌換券清單只能在超連鎖事業帳戶得到,公司以後不再寄送紙本的兌換券。依照下列的條款與守則,兌換券可用來購買美安澳洲品牌產品:
可登入超連鎖店主的超連鎖事業帳戶在網上用兌換券兌換產品,也可將列印出的兌換券連同使用兌換券的訂單一併寄往美安澳洲公司,或者將列印出的兌換券與使用兌換券的訂單以傳真方式發往美安澳洲公司。最好是在網上兌換產品,以確保準確、及時地計入兌換額。在網上下單訂購產品時,即可使用兌換券來支付訂單。
超連鎖店主必須在兌換券發行日起90天之內兌換產品。兌換券及相應訂單必須在發行日起90天內寄到美安澳洲公司。
兌換券只能用做一次訂購。只有擁有兌換券的本人可使用,不能用來支付其他超連鎖店主的訂購。
在使用兌換券的訂購單上,美安澳洲產品價值及產品的BV/IBV點數,一定要大於或等於兌換券的總價值及BV/IBV點數。
在使用兌換券的訂購單上,要扣掉兌換券所代表的BV/IBV點數。例如:一個超連鎖店主收到一張50 BV的產品兌換券。該超連鎖店主使用此兌換券一共訂購了80 BV的產品,那麼,這份訂購單上的BV總數只有30,因為50 BV已經計入原來的訂單。
兌換券上的金額已在原來訂購時支付,使用兌換券訂貨付款時,要將此金額扣除。例如,一位超連鎖店主收到一張超連鎖成本價為AUD$30.00的產品兌換券。該超連鎖店主使用此兌換券訂購了超連鎖成本價總值為AUD$70.00的產品,那麼,只需付超連鎖成本價AUD$40.00的貨款。
運費、管理費和銷售稅(如適用)已加在原先的訂單上,包括那些停售的產品上。兌換券金額只包含停售產品的超連鎖店主成本價。原先訂貨的管理費和銷售稅由超連鎖帳戶支付;如果由於取消訂購停售產品而造成加在原先訂單上的運費超出實際運費,其差額會計入帳戶餘額中。在使用兌換券訂購的訂單上,運費、管理費和銷售稅(如適用)均以整批訂貨(其中包括用兌換券兌換的產品)的超連鎖成本價計算。超連鎖店主可將兌換券用於新訂單,只能用來兌換產品。
兌換券不能用來支付運費、管理費或銷售稅。
兌換券如不在90天內兌換產品,將失去兌換產品之權利,且面值失效。
超連鎖管理系統會員(郵寄/傳真訂購):萬一有必要的話,美安澳洲公司會對超連鎖店主的訂購單處理兩次(連續兩天,每天各一次)。若是信用卡在第二次也被拒絕,訂購就被取消,公司會自動寄給超連鎖店主一封通告信。如果信用卡在星期五被拒絕,但在第二次(星期一)再試時通過了,點數將會被放置在信用卡通過的那個星期。
超連鎖店主最多可有四張本人的信用卡存檔。超連鎖店主若要增加本人的信用卡或更改信用卡資訊,可以登入超連鎖事業帳戶在網上進行,也可以郵寄一份有本人簽名的「信用卡同意書」,在上面寫上新的信用卡號碼,還要註明「僅為信用卡更改」。
若是超連鎖店主要求用一張沒有存檔的信用卡,訂購是不會被公司處理的。
超連鎖店主要負責通知美安澳洲公司新的信用卡有效日期。縱使信用卡有足夠的額度,若有效日期錯誤,仍會被拒絕。此情形視同一般信用卡遭拒。
超連鎖店主必須在訂購單上指定用哪一張信用卡。如果沒指定任何一張信用卡,或只寫「用存檔的信用卡」,美安澳洲公司會用存檔中的第一張信用卡。如果那張信用卡第一次被拒絕,美安澳洲公司會再試一次同一張信用卡。但是若又被拒絕,美安澳洲公司不會再試用其他存檔的信用卡來處理訂購單。
公司不接受用信用卡支票,凡用信用卡支票付款的訂單,會連同信用卡支票一起退回給超連鎖店主本人,不予受理。
取消付款/紛爭(Chargeback/Disputes):超連鎖店主要求美安澳洲公司退回其所購產品的貨款時,必須遵守買回保障和退貨政策規定。該超連鎖店主首先要與上線授證經理級聯繫,如有必要,再通知美安澳洲公司,才能要求美安澳洲公司退回其信用卡貨款(記倒帳)。
超連鎖店主的責任:如果超連鎖店主要求他們的銀行或信用卡公司取消付款,美安澳洲公司有權取消超連鎖店主使用信用卡的特權(包括用信用卡付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
經理級的責任:貫徹執行買回保障和退貨政策,處理好超連鎖店主要求信用卡取消付款問題。美安澳洲公司按佣金扣回程序,保留從上線授證經理級佣金中扣回取消付款金額的權利。
若是超連鎖店主訂購的產品,當時沒有現貨,美安澳洲公司會先送出所訂購的其他產品,而在裝貨單上註明缺貨“BO”。電腦系統會每天搜尋所有缺貨的出貨單。一旦貨到,就會馬上處理和寄出。
訂購沒有支付足夠的金額,出貨時美安澳洲會扣掉某些產品,儘量找金額最接近或相當於短缺金額的產品。如果超連鎖店主想要那些被扣的產品或材料,必須重新填一份產品訂購單。
超連鎖店主在被授權開展業務的每一個國家都有一個美安澳洲公司存款帳戶。超連鎖店主可以用這些帳戶上的存款作為在帳戶指定國家的購貨交易之用;舉例來説,如果一位超連鎖店主在其美安澳洲帳戶上有存款,這存款只能用於支付運往澳洲的購貨,及/或用於被記為澳洲交易的購貨。在GLOBAL.SHOP.COM網站購貨可使用「本國」存款帳戶。任何時候超連鎖店主在任何美安澳洲公司帳戶上的欠款不得超過AUD$10.00。
扣減產品:如果超連鎖店主訂購貨品時,其美安澳洲公司帳戶中的欠款超過AUD$10.00以上,美安澳洲會從訂單上扣掉某些產品來抵償不夠的金額,以使其欠款不超過AUD$10.00。如果不能扣掉某些產品來抵償不夠的金額以使其欠款不超過AUD$10.00,就不會出貨,並將貨款放入該超連鎖店主的美安澳洲公司帳戶上。
帳目資料:超連鎖店主收到的裝貨單上會顯示餘額及欠款。裝貨單上顯示的數額是此次訂購結束後該超連鎖店主在美安澳洲公司帳戶上的餘額及欠款的總數,以後的訂購自然會影響該數額的變化。
帳戶餘額:建議超連鎖店主在他們的帳戶上存放足夠的錢,以避免產品被扣(點數減少),這會影響到每月累積的選擇及/或基本業務要求。
超連鎖店主不可以將其美安澳洲公司帳戶上的資金轉到其他超連鎖店主的美安澳洲公司帳戶上。除非這種轉移是專用於清理受款人欠帳的。
超連鎖店主不可以將其資金存放到其他超連鎖店主的美安澳洲公司帳戶上。除非這種存放是專用於清理受款人欠款的。
要增加美安澳洲公司帳戶上的存款時,必須通過產品訂購單來提出要求。
要求退還美安澳洲公司帳戶上的存款時,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出要求,由退款部門收訖。
超連鎖店主不得把自己的資金從一個帳戶轉到另一個帳戶,即不能把自己的美安澳洲帳戶上的資金轉到自己的美安帳戶等。
如果美安澳洲公司收到政府的徵稅令或法院指令,要求公司從某個超連鎖店主在美安澳洲的帳戶中抽取資金以支付政府機構或該超連鎖店主的債權人,美安澳洲公司便會遵照法令從這個帳戶的存款中抽取所要求的資金,並從該超連鎖店主的佣金及/或帳戶的存款中收取AUD$30.00手續費。
沒有直接寄到公司郵政信箱住址的產品訂購單,是不會「在收到當天處理」,除非訂單是以隔夜或特快郵件寄。
美安澳洲公司的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允許超連鎖店主為001的商業發展中心確定一個固定的訂購單,以滿足每月BV及IBV(如適用)要求,並可依照點數放置規定來分派超出的BV/IBV。先要登入超連鎖帳戶在網上設定自動購貨或提交書面的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授權書表格,並指定付款方式,之後這個計畫會每月自動訂購及運送已選好的產品給超連鎖店主。超連鎖店主可以選擇用銀行自動提款或VISA、MasterCard信用卡付款的方式,提交書面的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授權書表格時不要附上任何金額(支票或匯票)。
每月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日期自動設定:超連鎖店主加入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系統會自動將每月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日期設在超連鎖店主每月合格日的十七(17)天之前,以確保及時出貨並符合管理業績紅利計畫的要求。每月貨款會在指定提款日期以選定方式支付,產品運送則依照適用的運貨規則。
新加入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的超連鎖店主:新超連鎖店主加入此計畫,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日期會設定在其第一個季度結束日期的十七(17)天之前,因為每月業務要求的首季寬限期適用於新超連鎖店主。
原已加入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的超連鎖店主:原已加入此計畫的超連鎖店主,其每月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日期會設定在下個每月合格日的十七(17)天之前。
零售商及未合格超連鎖店主加入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零售商及未合格超連鎖店主的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日期依其加入事業的開始日推算;系統會設定其每月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日期,即其開始日的十七(17)天之前。
自動購貨點數累積保障(Accrual Protection):選擇使用自動購貨點數累積保障,能確保超連鎖店主在最初90天內賺取佣金後,及早開始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以達到累積要求;也能確保任何超連鎖店主在每月點數提升後,達到每月合格累積要求,因為此項選擇能自動以兩倍或三倍的方式,增加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訂購。在產品價格變動和供貨變動的情形下,此項選擇也能為超連鎖店主提供保障,確保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訂單適當調整,以符合點數要求。
直接提款(Direct Debit)系統/銀行自動提款:超連鎖店主要負責確定他們的銀行有直接提款系統,如果您是選擇銀行自動提款系統付款方式,超連鎖店主應注意,公司需要多達三十(30)天的時間收到銀行確認。
使用信用卡: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可存檔主要信用卡和第二信用卡。
主要信用卡:美安澳洲公司會試著使用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存檔的主要信用卡。如果主要信用卡第一次被拒絕而原因能被認可,美安澳洲公司會在下一個工作日再試一次。但如果主要信用卡第一次被拒絕而原因不被認可,美安澳洲公司就不會再試第二次,而是在下一個工作日試著使用第二信用卡。如果主要信用卡第一次被拒絕而原因不被認可,而存檔中又沒有第二信用卡,超連鎖店主的訂購就會被取消。公司會給超連鎖店主發出訂購取消的通知。
如果主要信用卡兩次都被拒絕,美安澳洲公司會使用第二信用卡。如果存檔中沒有第二信用卡,那個月的訂購就會被取消,公司會給超連鎖店主發出訂購取消的通告信。一旦因信用卡被拒而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被取消,超連鎖店主就要在合格日之前遞送一份訂購單,且要用別種辦法支付貨款。如果連續兩個月因信用卡被拒絕而導致每月自動訂購被取消,整個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也就被取消,超連鎖店主必須再遞送一份新的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表格,或在網上補交一份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申請表,以便恢復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
第二信用卡:美安澳洲公司會依照上述方式試著使用第二信用卡。美安澳洲公司對第二信用卡只會試一次。如果第二信用卡被拒絕,那個月的訂購就會被取消。公司會給超連鎖店主發出訂購取消的通知。一旦因信用卡被拒而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被取消,超連鎖店主就要在合格日之前遞送一份訂購單,且要用別種辦法支付貨款。如果連續兩個月因信用卡被拒絕而導致每月自動訂購被取消,超連鎖店主的整個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也就被取消,超連鎖店主必須再遞送一份新的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表格,或在網上補交一份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申請表,以便恢復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
超連鎖店主要負責確定信用卡有足夠的額度。
超連鎖店主要負責通知美安澳洲公司新的信用卡有效日期。縱使信用卡有足夠的額度,若有效日期錯誤,仍會被拒絕。此情形視同一般信用卡遭拒。
加入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的超連鎖店主,如果需要更改他們的信用卡號碼或信用卡的有效日期,可以登入超連鎖事業帳戶在網上進行,也可以用傳真或郵寄,把他們簽名後的資料送到資料處理部門。任何其他的更改,美安澳洲公司要求重新填寫一份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表格。超連鎖店主也可以登入超連鎖事業帳戶在網上做這些更改。
使用別人的銀行帳戶:所有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訂單必須由在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授權和訂購表格上簽名的超連鎖店主支付,使用其在公司登記存檔的信用卡或銀行帳戶。使用別人信用卡或銀行帳戶的例外情況是:信用卡持有人或銀行帳戶主人是本人配偶,或是在商業組織超連鎖事業經營權中登記的負責人。在此情況下,雙方都要在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授權和訂購表格上簽名,還要附上信用卡持有人或銀行帳戶主人授權使用的公證信。若不符合規定,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訂單不予受理。若不符合規定,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訂單不予受理。
超連鎖店主取消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超連鎖店主隨時都可取消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的固定訂單,只要他們提前30天書面簽名通知美安澳洲公司。取消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不會終止超連鎖事業經營權;終止超連鎖事業經營權也不會影響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的固定訂單。如果超連鎖店主想終止他們的超連鎖事業經營權,除了要取消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他們還要特別指明要終止超連鎖店主事業經營權;反之亦然。注意:如果超連鎖店主用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訂購BV產品和IBV產品,取消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會導致取消包括訂購BV產品和IBV產品的整個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
美安澳洲公司取消超連鎖店主的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若是利用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訂貨的貨品遭退貨,則將會造成該超連鎖店主的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被取消。
拒收一次:當美安澳洲公司收到被退回的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訂單的貨品當日算起30天內,超連鎖店主應提出再出貨的要求。如果超連鎖店主在30天內沒有提出再出貨的要求,美安澳洲公司有權馬上取消該超連鎖店主的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如果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是因為這個理由被取消,則超連鎖店主並須重新填寫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申請表,重新提出申請。
拒收二次:不論任何理由,如果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的訂單貨品被退回二次或二次以上,美安澳洲公司有權馬上取消該超連鎖店主的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如果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是因為這個理由被取消,則超連鎖店主並須重新填寫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申請表,重新提出申請。
更改訂購產品:超連鎖店主只要30天前通知美安澳洲公司,就可用原本的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表格更改訂購單上的產品,超連鎖店主也可以在網上更改訂購的產品(在網上更改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訂單必須在自動提款之前那個星期的星期五前遞交)。注意:雖然超連鎖店主有時可以在他們的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訂單上更改產品,但這計畫並不是設計給超連鎖店主每一兩個月就更改產品,這樣做破壞了超連鎖店主省掉不必每月交文件的目的。如果超連鎖店主每月更改產品,最好每個月遞送填寫的訂購單以便維持每月累積的選擇和/或IBV每月累積的選擇。
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的送貨地點: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固定訂單的產品只能送至購貨超連鎖店主的本國指定地址。
所有的個人業績點數(PBV)及/或個人獎勵業績點數(PIBV)必須分派到購貨超連鎖店主本身的商業發展中心(包括連鎖分店加入的商業發展中心),或者分派到由其親自推薦、且依本節規定有資格獲得分派點數的一位超連鎖店主原來的商業發展中心(不包括連鎖分店加入的商業發展中心或001商業發展中心 - 但那些以一個商業發展中心入會建立事業者不在此限)。超連鎖店主每季只能將點數分派給一位指定的、由其親自推薦的超連鎖店主。
超連鎖店主可以將個人業績點數(PBV)及個人獎勵業績點數(PIBV)分派給那些非指定放置位置的超連鎖店主的原有商業發展中心(不包括其001商業發展中心),前提是他們是處於其開始日起90天內且由您親自推薦、合格、夠格的超連鎖店主,並已註冊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
產品訂購:訂購產品必須由購買產品的超連鎖店主本人付款。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訂單的BV/IBV點數依照本章現有的放置規定分派。在加入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時可選擇如何分派超出的BV/IBV點數,以後也可隨時更改原來的選擇。
賣產品給超連鎖店主:超連鎖店主可以賣產品給別的超連鎖店主。但是購買的超連鎖店主必須把支票或匯票付給美安澳洲公司。訂購的點數應分派到購貨超連鎖店主的商業發展中心,而產品必須運送到賣方的超連鎖店主。
賣產品給零售商:零售商可以從超連鎖店主處買貨。超連鎖店主可用這些貨款購買產品,並依本章列明的標準放置規定自行決定分派業績點數(BV)及/或獎勵業績點數(IBV)。
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訂單的BV/IBV點數分派: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訂單的BV/IBV點數依照本章現有的放置規定分派。在加入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時可選擇如何分派超出的BV/IBV點數,以後也可隨時更改原來的選擇。
BV及/或IBV點數分派資訊不全的規定:
商業發展中心(BDC)資訊不完全:如果產品訂購單上BV/IBV點數的放置資料不完整,沒有指明BV/IBV點數分派到哪一個BDC,那麼該BV/IBV點數會被分派到訂貨的超連鎖店主的001商業發展中心。
BV及IBV點數分派的數量資訊不完全:如果訂購單上BV/IBV點數放置到多個商業發展中心的BV/IBV數量不明確,那麼,其中可明確放置的BV/IBV點數就會按要求進行放置,其餘有爭議的BV/IBV點數會按其BV/IBV數量的許可分派到剩餘的商業發展中心。
BV及IBV點數分派的正常順序:BV/IBV點數將會按訂購單上第一欄到第五欄B的正常順序進行分派,不論其實際上是否是首次訂貨。在這個順序中的任何步驟如果出現BV/IBV點數的數量資訊不全,資料處理系統就會按順序跳到下一欄,直到所有的BV/IBV點數可明確地分派為止。然後,資料處理系統會按BV/IBV點數分派的正常順序,回頭處理未解決的欄目,分派完剩餘的 BV/IBV數量。唯一的例外是第二欄所指的首次訂購(參見下面)。
第2欄 — 首次訂購:如果訂貨的超連鎖店主在其首次訂單上填寫了第二欄的任何部分,那麼第二欄正常的點數分派順序是:
BDC-001,200 BV;
BDC-002,50 BV;
BDC-003,50 BV;
其餘要求放到BDC-002的點數;
其餘要求放到BDC-003的點數。
如果有點數要求放到別的地方,也要等到第二欄點數分派順序完成之後。
如果沒有其他點數指明要分派到別的地方,而且上述第二欄的五個步驟點數分派完成後仍有剩餘,那麼所有剩餘的點數會分派到BDC-003。
第2欄 — 非首次訂購:首次訂購後,如果訂貨的超連鎖店主在訂單上填寫了第二欄的任何部分,那麼第二欄點數正常分派順序是:
要求分派到BDC-002的任何數量的點數;
要求分派到BDC-003的任何數量的點數。
如果有點數要求放到別的地方,也要等到第二欄點數分派順序完成之後。
如果沒填寫有其他點數要分派到別的地方,而且上述第二欄的五個步驟點數分派完後仍有剩餘,那麼所有剩餘的點數會分派到BDC-003。
第3欄 — 用於連鎖分店加入:如果填寫了第三欄的任何部分,那麼所填上的點數將分派給訂貨的超連鎖店主。
假如是有資格申請連鎖分店加入,點數會分派到連鎖分店加入的商業發展中心上。
假如還沒有資格申請連鎖分店加入,則點數會分派給訂貨超連鎖店主的BDC-001。
BV及IBV點數剩餘:如果訂單上的BV/IBV點數多於超連鎖店主填上點數,而超出的點數尚未分派,按該訂單的資料處理系統點數放置順序,剩餘的BV/IBV點數會分派到的最後一個商業發展中心。
BV及IBV點數平均分派:當超連鎖店主在其指定的幾個商業發展中心上沒有完整地填上BV/IBV點數的數量,結果資料處理的系統不明白其分派意圖時,BV/IBV點數才會在幾個指定的商業發展中心作平均分派。
IBV發放流程
來自美安澳洲品牌產品、購物年金品牌產品和通用購物車商店的IBV訂單都會在送交訂單/付款時獲得IBV。
來自夥伴商店的IBV訂單,在發放IBV之前,將會顯示在您的待處理IBV報告中。夥伴商店的IBV會在美安澳洲公司收到夥伴商店付款後,於訂單送交後的下一個月的訂單同日發放。
一旦美安澳洲公司收到夥伴商店付款:
IBV會於訂單日期後的下一個月的訂單同日發放。
例如:4月5日的訂單,如果商家於4月19日付款,其IBV發放日期就會是5月5日。
超連鎖店主將被通知有關他們獲得IBV的發放日期。
待處理IBV報告中的訂單將會顯示發放日期。
IBV將根據您目前的IBV自動放置位置設定,於發放日期10:30 p.m(澳洲東部時間),被自動放置在商業發展中心(BDC)內。
IBV一旦被發放,就會顯示在其它的超連鎖管理系統(UFMS)報告(例如:銷售業績/銷售明細報表、網路銷售業績報告等)中,不再會出現於待處理IBV報告中。
指定的、親自推薦的超連鎖店主BV/IBV點數分派資格:超連鎖店主每季可把BV/IBV向下分派到一位指定的、由其親自推薦的合格超連鎖店主的002或003商業發展中心,接受分派點數的超連鎖店主必須做到:(1) 擁有超連鎖管理系統(UFMS)並實行每月累積選擇,於前一個合格月份內以本人作為購貨付款人,將規定的個人業績點數放在自己的001商業發展中心(超連鎖店主為50 BV,助理級為100 BV,經理級及以上則為150 BV);(2) 註冊一個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每月固定訂購單(狀態為T、N或W)。
注意:親自推薦的國際HP1超連鎖店主、非營利組織、網路中心專業人士聯盟或零售商的商業發展中心不能獲得點數分派。
新近親自推薦的超連鎖店主BV/IBV點數分派資格:新近親自推薦的超連鎖店主是指那些處於其開始日起90天內的超連鎖店主。超連鎖店主可以將BV/IBV分派至其新近親自推薦的超連鎖店主的002或003商業發展中心,這些新超連鎖店主必須是合格、夠格且已註冊一個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每月固定訂購單(狀態為T、N或W)。
注意:親自推薦的國際HP1超連鎖店主、非營利組織、網路中心專業人士聯盟或零售商的商業發展中心不能獲得點數分派。
非親自推薦的超連鎖店主:購貨超連鎖店主如果把業績點數(BV)或獎勵業績點數(IBV)分派到非本人推薦的獨立超連鎖店主的商業發展中心,會導致BV及/或IBV點數被放置到付款超連鎖店主的商業發展中心001上。一些獨立超連鎖店主由於共用同一地址等原因而沒有被推薦權,他們不可以讓別的獨立超連鎖店主把BV/IBV點數分派到其個人的商業中心上,包括原來推薦他/她入會的超連鎖店主。一旦這些獨立超連鎖店主重獲被推薦權,他們的推薦人就可以把BV/IBV點數分派到其親自推薦的超連鎖店主原來的商業發展中心上(不包括連鎖分店加入的發展中心),只要這些親自推薦的超連鎖店主有資格獲得分派點數。
親自推薦的超連鎖店主以連鎖分店加入的商業發展中心:如果試圖將業績點數(BV)及/或獎勵業績點數(IBV)分派到親自推薦的超連鎖店主以連鎖分店加入的發展中心,就會導致這些BV及/或IBV點數被分派到放置點數的親自推薦的超連鎖店主自己的001商業發展中心上。
BV及/或IBV點數分派的期限:要把分派的BV/IBV被計算在某個星期五,必須遵守下列的時間限制:
郵寄/隔夜快遞的訂購必須在澳洲東部標準時間下午1:59之前收到。
傳真及1800號電話線的訂購,必須在澳洲東部標準時間下午4:59之前收到。
如果超連鎖店主目前有訂用超連鎖管理系統,已註冊的優惠顧客從顧客消費網站(AU.SHOP.COM、SHOPGLOBAL.COM、isotonix.com、motivecosmetics.com、getlayered.com、lumieredevie.com、tlsSlim.com等)所送交的線上訂單若在澳洲東部標準時間星期五晚上11:59之前完成,則可列入當前週期計算。如果超連鎖店主目前沒有訂用超連鎖管理系統,訂單若在澳洲東部標準時間下午4:59前送交,則可列入當前週期計算。
超連鎖管理系統成員的網上訂購必須在澳洲東部標準時間夜裡11:59之前收到。
非超連鎖管理系統的成員使用電子帳戶網上訂購,必須在澳洲東部標準時間下午4:59之前收到。週六收到的訂單視同週一收到。
注意:如果美安澳洲公司認定公司總部的超連鎖管理系統發生故障,並且已超過容許的時間,那麼,超連鎖管理系統的成員必須在澳洲東部標準時間星期六淩晨1:59之前,用傳真方式訂購,並以核准在冊的信用卡或「帳戶餘額」作為付款方式。而且在訂單頂部清楚地寫上「超連鎖管理系統故障,請記入截止日為XX/XX/XX的那一週內」。除此以外,公司不接受其他訂單。
注意:只有美安澳洲公司才有權決定是否延長訂購截止時間。如果美安澳洲公司認定「故障時間」不長,不足成為延伸截止時間的理由,那麼網上訂購截止時間就不能超過澳洲東部標準時間夜裡11:59。凡在這一截止時間後收到的訂單,其點數將被記入下一星期內。
超連鎖店主必須使用超連鎖事業帳戶上的存貨管理工具來追蹤所有產品訂單。
超連鎖店主送交的所有訂單,包括自動購貨,都會自動輸入到存貨管理工具中。超連鎖店主必須為其銷售的所有產品建立銷售收據。某項產品一旦建立了銷售收據,該項產品就會從存貨管理工具中移除。上一季度輸入至存貨管理工具的所有未銷售的產品都必須具有以下其中一種指定狀態:(1)個人使用、(2)促銷/廣告、(3)損壞/過期或(4)在超連鎖店主季度結束前保持存貨。待上一季度輸入至存貨管理工具的每項未銷售的產品均被指定狀態後,超連鎖店主方可送交其他訂單(但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訂單、直接送貨至已註冊的優惠顧客的訂單以及顧客在美安澳洲網站(AU.SHOP.COM、au.motivescosmetics.com、au.tlsslim.com等)上所送交的訂單仍將繼續處理,不會中斷)。
注意:直接送貨至已註冊的優惠顧客的訂單以及顧客在美澳洲網站(AU.SHOP.COM、au.motivescosmetics.com、au.tlsslim.com等)上所送交的訂單將會自動建立銷售收據,且不會輸入到存貨管理工具中。
訂用超連鎖管理系統的超連鎖店主,可針對銷售給商業機構作為場所内自用之美安澳洲品牌產品(例如:清潔用品、咖啡、個人保養產品等)要求優惠價;也可針對銷售給商業機構作為轉售用途之美安澳洲品牌產品要求減價,但該商業機構必須有51%以上的總收入是來自相關的服務項目(例如:美體spa、美容美髮、寵物護理等服務)。
限制:
嚴格禁止任何商業帳戶大量進貨再轉賣出去。例如:超連鎖店主以商業價格賣Snap®產品給Kmart,則Kmart不能把產品轉賣給其他顧客。然而如果Kmart購買的Snap®產品是用於清洗自己的倉庫而不是轉賣,這就可以購買此產品。
訂用超連鎖管理系統的超連鎖店主,不能替未訂用超連鎖管理系統的超連鎖店主取得商業報價。
商業報價不適用於營養與健康產品。
如果商業報價是以單位來減價,那每個單位所得的業績點數也要被調整。
若產品是作為轉售用途,售價絕不可低於建議零售價。
一個商業機構的商業報價申請表格,每次只能遞交一份進行審核認可。
註冊程序:
商業報價申請表格,一定要填寫完整,否則會被退回給超連鎖店主。
在商業報價申請表格第二頁的「產品與價目」區塊一定要填寫完整,報價的產品名稱、產品代號、數量、要求特別報價之説明以及所要求的單位價格都要表示清楚,否則商業報價申請表格會被退回給超連鎖店主。
商業機構初次繳交的商業報價申請表格還需附上以下文件(僅限於初次繳交時):
該商業機構實體地點之照片一張,地址須清楚顯示於照片上。
商業報價申請表格應傳真或郵寄至美安澳洲公司的商業帳戶助理。72小時內他們會以傳真或郵寄答覆。
確認商業報價申請表格之批准或拒絕會在五(5)個工作天內以電子郵件答覆(「商業報價批准信函/商業報價拒絕信函」)。超連鎖店主會接到電話,以確認收到商業報價的批准信函或拒絕信函。
批准:商業帳戶的商業報價要求一次只能由一個超連鎖店主提出。
一個商業機構的商業報價要求,自批准通過當天起可維持90天。
90天後,該商業報價將失效,而超連鎖店主必須重新送交商業報價申請表格。
若使用商業報價之訂單在90天批准期後才被收到,該訂單將會被原封不動地退回給超連鎖店主。
訂購:
交給公司之訂單必須是從超連鎖事業帳戶(UnFranchise.com)裡的「下載」專區所下載的標準訂購表格。
若未能符合以下條件,訂單會被退回給超連鎖店主:
訂單上只能列出商業報價申請表格所核准的產品;
某項產品的訂單,在未加上任何附加費用(如稅金、運費等)之前,其總金額須超過或等於AUD$2,500.00。
商業報價批准信函的影本,必須連同訂單一起繳交。
終止商業報價帳戶:
如果商業/服務業機構以低於建議零售價之價格出售產品,及/或將取得商業報價之產品出售給其他超連鎖店主或是出售給其他超連鎖店主的註冊優惠顧客,美安澳洲公司一旦發現上述情形,有權撤銷已批准之商業報價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