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退貨條款

 

第一節       一般退貨政策

(A)    正如獨立超連鎖店主申請同意書上所列的美安澳洲公司政策與程序中所強調,只有當時仍然具有市場價值及銷售價值的產品才可以被退貨並退款。意思是說,此產品現在必須還在價目表上,而非在「不再生產」的名單上,須無任何損壞且須尚在有效日期内。

如果產品在有效期限之前尚有五(5)個月以上的有效期,可被認作具備合格的有效期限。自退貨日期算起離有效期限不足五(5)個月的產品,不會被認作具有市場價值及銷售價值。液狀營養補充品和益生菌產品,若在有效期限之前尚有三(3)個月以上的保存期,則具備合格的有效期限。自退貨日期算起離有效期限不足三(3)個月的液狀營養補充品和益生菌產品,不會被認作具有市場價值及銷售價值。

如果貨品不符合以上所有標準或本章的其他規定,則退貨會被拒收,而且不予退款。

(B)    請至http://au.shop.com/info/terms-of-use查看美安澳洲公司的退貨條款。

(C)    網路中心(WebCenter)購買時即啓動,啓動後的網路中心不可轉讓。因此,網路中心服務即可視為「已開始」或「已啓用」,正如一個軟體一旦安裝及使用許可證後,即可視為「已啓用」。因此基於下列條件實施分段退款:

         (1)    少於60天,超連鎖店主可獲得90%退款。

         (2)    60天至90天之間,超連鎖店主可獲得75%退款。

         (3)    90天之後,超連鎖店主不再有資格要求退款。

         (4)    如果透過網路中心已經售出一個網站,那麼無論該購買日期為何,都不再有資格要求退款。

(D)    新人快速啟動組合之退回:

  • 若要退回新人快速啟動組合,就須退回此組合的全部原有產品和資料才能得到退款。此項規定沒有例外。
  • 公司若只收到不完整的新人快速啟動組合退貨,將不予退款,並會將此不完整的組合退還給超連鎖店主,費用由該超連鎖店主承擔。此項規定沒有例外。

(E)    如果美安澳洲公司收到超連鎖店主的退貨退款要求時,還來得及在佣金支付週期前將其業績點數從電腦系統中移除的話,那麼,公司就會在收該超連鎖店主的退貨要求時,立即將其業績點數從電腦系統中移除。然而,如果美安澳洲公司收到退貨退款要求時,已於至少一個佣金週期支付其相應佣金,那麼,公司就會執行佣金扣回程序。

(F)    公司收到退貨後,會通知超連鎖店主退貨情形。如被公司拒絕接受退貨,超連鎖店主必須書面指定退貨的地址,否則退回貨品將被丟棄。

(G)    超連鎖店主必須給予美安澳洲公司30天去處理退貨。如超連鎖店主沒有依規定完成上述退貨程序,可能需要更多的時間處理退貨。

(H)    超連鎖店主不可以代其他的超連鎖店主將商品退回,只有購買的超連鎖店主才可以要求退款。如果超連鎖店主所退的貨品,是由另一位超連鎖店主付款,所退款項將會退還給付款的超連鎖店主。美安澳洲公司會退款給非付款超連鎖店主的唯一情況就是,當付款的超連鎖店主在其退款要求所附的簽名信函中授權美安澳洲公司退款給非付款超連鎖店主時,而此例外僅適用於首次訂貨。

(I)    運費不予退款。

(J)    美安澳洲公司會試著將退款存入超連鎖店主已存檔的佣金帳戶。如果未能存入此帳戶,美安澳洲公司會寄出退款支票。

(K)    超連鎖店主如沒有收到公司核准、寄來的退款支票,可以打電話給公司的超連鎖店主服務部要求止付。

         (1)    超連鎖店主要等支票寄出後整整兩個星期才可要求止付。如果支票尚未被兌現,公司會補寄新的支票。只要超連鎖店主沒收到支票且等了整整兩個星期才跟美安澳洲公司要求止付,公司不會收取任何費用。

         (2)    如果超連鎖店主在兩個星期內就要求止付,例如:支票不小心丟入圾垃桶等等,這時公司就會向超連鎖店主收取手續費。只要支票尚未被兌現,公司會補一張新的支票。

         (3)    一旦超連鎖店主已要求止付,原支票寄到時就不應將其兌現。此時,超連鎖店主必須等待補寄的新支票。

(L)    自發出之日起六個月内未能在銀行結清的退款支票,美安澳洲公司會要求止付。這種支票上的金額,在減去止付費用後,將被放入超連鎖店主的美安澳洲存款帳戶。


第二節        30天內退貨政策

如果超連鎖店主在出貨後30天內聯絡美安澳洲公司要求退貨,只要所退之貨品當時仍可在市場上銷售,公司就會以原價扣除10%處理費的價格予以買回。任何因購買該貨品而獲得的佣金都將從上線未來的佣金中扣除。


第三節        退會超連鎖店主的退貨政策

當超連鎖店主選擇要取消其超連鎖店主資格時,必須書面通知美安澳洲公司。如果獨立超連鎖店主取消其超連鎖店主資格時,仍持有在申請同意書有效期間從美安澳洲公司直接購買的存貨或輔銷資料,所有未受制約的產品只要是在取消超連鎖店主資格前一年之內購買的,而且在市場上仍具銷售價值,公司會以原價扣除10%處理費的的價格予以買回。運費不予退款。任何因購買該貨品而獲得的佣金都將從上線未來的佣金中扣除。


第四節         取消訂貨

所有取消的訂貨都會收取10%的處理費。10%的處理費適用於所有取消的訂貨,包括但不限於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訂貨、unfranchise.com.au網站訂貨、電話訂貨和郵寄訂貨。出貨後要求取消訂貨,請參考美安澳洲公司的退貨條款。


第五節         退貨程序

美安澳洲公司不負任何退貨過程中貨品損壞的責任。超連鎖店主必須自行負責並確保所退貨品到達美安澳洲公司時是完好的,如在運送過程中有任何損壞,也請自行與運貨服務公司申報損壞賠償。要求退貨退款,超連鎖店主必須遵守以下程序:

(A)    填寫產品清單:超連鎖店主必須遞交一份欲退貨品的名稱及數量清單,並寫上直接從美安澳洲購買該產品的日期、購買時上線經理級的名字、原訂購單的影印本。

(B)    直接上線「拒絕買回」的信件:退貨超連鎖店主必須首先給予上線推薦人(如果夠格)及/或第一位夠格的經理級機會,以直接由超連鎖店主手中買回貨品。超連鎖店主所採取最快的退回貨品方式就是聯絡上線推薦人或經理級,讓他們以超連鎖成本價減掉10%處理費買回產品。超連鎖店主必須遞交一封由上線推薦人(如果夠格)及/或第一位夠格的授證經理級簽署的信件,書面說明他們知道,如果他們不買回這個產品而退回給公司,他們在未來賺取的佣金中會喪失所得相應的佣金。

(C)    准許退貨號碼:公司收到退貨清單和直接上線「拒絕買回」的信件後,會寄出一個准許退貨號碼。沒有准許退貨號碼(RA#)就不可以退貨。注意:准許退貨號碼(RA#)自發出之日起僅30天有效。

(D)    貨品退回:貨品必須被退回美安澳洲公司,請註明退貨超連鎖店主姓名,並且附上一份填好的訂單,註明每一項被退回的產品。在訂單最上面註明「退貨」及「准許退貨號碼(RA#)」。超連鎖店主必須支付所有運費。公司不接受任何「貨到收費(COD)」或「事後付款(Collect)」的退貨。如果准許退貨號碼(RA#)沒有寫在外盒,也會被拒絕收件。請透過有提供包裹追查服務的貨運業者寄送。美安澳洲公司也建議超連鎖店主為寄回公司的包裹購買保險。


第六節         經理級責任

買回可再銷售的貨品及可再使用的資料,上線授證經理級(CEC)或更高級別的超連鎖店主應是責無旁貸的。未履行此項責任將會導致紀律處分,甚或造成該責任方的超連鎖事業經營權之終止。

(A)    退貨超連鎖店主必須首先給予上線推薦人(如果夠格)及/或第一位夠格授證經理級(CEC)(或更高超連鎖店主級別)機會,以直接由超連鎖店主手中買回貨品(參見退貨程序)。

(B)    美安澳洲公司會寄出「退貨確認」信件給連續五位上線授證經理級(或更高超連鎖店主級別),如果:

         (1)    美安澳洲公司收到退貨超連鎖店主寄來其經推薦人(如果夠格)及/或第一位夠格的授證經理級(或更高超連鎖店主級別)簽署的直接上線「拒絕買回」信件;

         (2)    該超連鎖店主已把產品退回美安澳洲公司;以及

         (3)    退貨的業績點數已過了至少一個佣金支付週期,公司無法將此業績點數從電腦系統中移除。

(C)    「退貨確認」信件會指出是哪一位下線超連鎖店主退貨、所退貨品以及其他四位收到同樣信件的授證經理級(或更高超連鎖店主級別)的名字。

(D)    在寄出信件的15個工作天内,沒有收到連續五位上線經理級(或更高超連鎖店主級別)的回覆,美安澳洲公司會啓動佣金扣回程序。


第七節        佣金扣回程序

佣金扣回程序適用於以下所有四種情形出現時:(1) 具有銷售價值的貨品已退回美安澳洲公司並要求退款,(2) 退貨的業績點數已過了至少一個佣金支付週期,公司無法將此業績點數從電腦系統中移除,(3) 已發出或將發出某種退款(退款支票、存入美安澳洲帳戶等),(4) 美安澳洲公司寄出「退貨確認」之信件給連續五位上線授證經理級(或更高超連鎖店主級別)後的15個工作天內,沒有收到他們的回覆。美安澳洲公司會採取如下佣金扣回程序:

(A)    電腦系統會將退貨的總點數乘上所付出的佣金指數(亦即過去12個月每點數相對應佣金的平均百分比)。所得結果就是佣金扣回程序所減的佣金金額。比方說退貨200點×58% (2007年5月6日至2008年5月6日的平均數)= AU$116。

(B)    電腦系統會從該連續五位上線授證經理級(或更高超連鎖店主級別)中找尋層級最近且有資格於下一佣金支付週期領取佣金者,從其所得之佣金中扣掉退款金額。如果這五位上線授證經理級(或更高超連鎖店主級別)無人在下期獲得佣金,佣金扣回程序將會每週繼續找尋,直到他們其中有一人獲得佣金為止。

(C)    如果第一位有資格在下期領取佣金的上線授證經理級(或更高超連鎖店主級別)是五位上線授證經理級(或更高超連鎖店主級別)中層級最靠近退貨超連鎖店主的,程序就此完成。請記住:根據美安澳洲公司超連鎖手冊中所載的政策與程序,最靠近的上線授證經理級(或更高超連鎖店主級別)是有義務要買回退貨的。

(D)    如果第一位有資格在下個佣金支付週期領取佣金的上線授證經理級(或更高超連鎖店主級別),不是五位上線授證經理級(或更高超連鎖店主級別)中層級最靠近退貨超連鎖店主的,則退款金額將從下一位有資格的上線授證經理級(或更高超連鎖店主級別)的佣金中扣除。在下一次佣金支付週期中,如果層級最近的上線授證經理級(或更高超連鎖店主級別)有資格領取佣金,原退款金額應從他的佣金中扣除。在每週領取佣金的週期裡,從層級最靠近的上線授證經理級(或更高超連鎖店主級別)的佣金中所扣除的退款金額,應補回給上次扣除佣金的那一位上線授證經理級(或更高超連鎖店主級別)。


第八節         不再供應的產品

美安澳洲公司SHOP.COM的概念讓美安澳洲公司得以及時回應市場趨向。對於購買之後商店已不再供應的產品或產品系列,美安澳洲公司恕難提供換貨或退款服務。


第九節         退回貨品的再次出貨

當貨品不論任何理由被退回美安澳洲公司時,如果公司在至少一個含有退回貨品的佣金週期中未支付佣金,則所有退回貨品的BV都將立即從電腦系統資料庫中移除。超連鎖店主在美安澳洲公司收到退回貨品的30天內,均可(原因不論)提出退回貨品再次出貨的要求。

(A)    30天內:假如付款超連鎖店主或訂貨超連鎖店主在美安澳洲公司收到退回貨品的30天內提出退回貨品再次出貨的要求,則已從電腦系統資料庫中移除的BV將會依據原始的訂單日期被放回。因退貨而產生BV移除時,其點數累積日期的更正或調整將視個案具體情況分別處理。

(B)    30天後:假如付款超連鎖店主或訂貨超連鎖店主在美安澳洲公司收到退回貨品30天內,都未提出退回貨品再次出貨的要求,則退回貨品自此就不會再次出貨。付款超連鎖店主將會根據現行退貨政策,收到扣除10%處理費後的款額。30天期限之後,假如退回貨品未曾再次出貨,任何由退貨引起的點數累積日期的更正或調整都不會再被考慮。30天期限之後,假如退回貨品未曾再次出貨,且美安澳洲公司無法將業績點數移除並已在至少一個含有退回貨品的佣金週期中支付佣金,則美安澳洲公司就會執行買回貨品政策,必要時,將執行佣金扣回程序。

 

第十節         零售顧客退貨政策

顧客在向超連鎖店主下訂單後第三個工作天午夜12時以前取消訂貨,可以取得全數退款。如果超連鎖店主接下訂單,而顧客72小時內取消訂單或要求退款,超連鎖店主必須立刻退款。超連鎖店主可能得到公司的貨品退款(扣除處理費及/或運費)或是與公司進行同款換貨,只要公司在出貨後30天內收到該超連鎖店主提出的書面通知及附有日期的零售收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