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超連鎖店主的責任:超連鎖店主也許會獲取某些針對美安澳洲事業的機密資訊、報告或資料,其中包括但不限於:超連鎖店主名單、超連鎖店主及顧客的聯絡資訊、超連鎖店主財務資料、超連鎖店主個人及/或團體銷售業績、連線及/或組織網路資訊、全球會議聯盟系統、美安澳洲語音信箱、事業建立/行銷資料(包括印刷品、網站資料、社群媒體、影片、通過錄音或以其他方式製作的磁性媒體、註冊版權及/或註冊商標/服務標記,無論這些權利或標記是否已註冊或在註冊過程中)(統稱「專有機密資訊」)。所有專有機密資訊皆屬美安澳洲及其關係企業獨家專有的商業機密。超連鎖店主不享有任何專有機密資訊的權益、權利或所有權;而且,向超連鎖店主提供專有機密資訊是對超連鎖店主的極大信任,目的是為協助他們建立和發展美安澳洲事業。
為了保護專有機密資訊,超連鎖店主不得由本人或代表任何其他人或組織,直接或間接地:
(1) 向任何其他人或組織披露或傳播任何專有機密資訊;
(2) 讓任何其他人或組織進入美安澳洲網站内任何受密碼保護的區塊,以及包含專有機密資訊的相關社 群媒體頁面;
(3) 將專有機密資訊用於發展和提升美安澳洲事業以外的任何目的,包括但不限於招募任何超連鎖店主到任何競業公司;
(4) 利用專有機密資訊試圖影響或利誘任何超連鎖店主、顧客或美安澳洲員工終止或更改其與美安澳洲的事業關係;或者
(5) 向任何超連鎖店主或任何其他人全部或部分複制專有機密資訊,除非得到美安澳洲的書面授權,以確保這些寶貴的事業資產的品質、完整性和服務受到保護。
若終止或取消獨立超連鎖店主申請同意書,超連鎖店主必須將所有專有機密資訊全部退還美安澳洲。
(B) 超連鎖店主對其代理人違反機密規定所承擔的責任:超連鎖店主可以聘請一個或更多的雇員、經紀人、顧問和/或承包人(均稱「代理人」)幫助自己經營美安澳洲事業。如果超連鎖店主或其代理人有任何違反專有機密規定或濫用專有機密資訊的行為,該超連鎖店主必須對美安澳洲公司(或優惠顧客或其他超連鎖店主)負完全責任。因此,美安澳洲公司極力鼓勵超連鎖店主先要求其代理人簽訂有約束力的專有機密協議,然後再向代理人披露專有機密資訊。
超連鎖店主或其代理人違反機密規定,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該超連鎖店主承擔,不會牽涉美安澳洲公司及其業主、股東、管理人、代理人和職員。
每一位超連鎖店主同意,對本人作為獨立超連鎖店主所造成的任何法律責任、索求、損失、賠償金和相關費用負全責,不會牽涉到美安澳洲公司及其職員、代理人和主管人。
沒有美安澳洲公司的書面許可,超連鎖店主不可自行向美安澳洲公司的製造廠商或供應商聯繫(包括使用電話和電子郵件等方式,唯一允許的例外是在公司主辦的活動上的接觸)。
(A) 和供應廠商接觸/聯絡:不管在任何情況下,超連鎖店主不得自行和美安澳洲公司的供應商或製造廠商聯絡,要他們去參加聚會、在聚會中演講或做產品訓練等活動。
(1) 美安澳洲公司將負責所有安排,只有美安澳洲公司可以定期預訂此類活動(訓練)。
(2) 違規者,立即取消資格。
(B) 產品資料:想要進一步的產品介紹資料,要經過美安澳洲公司產品資訊部門取得。
(C) 禁收福利:超連鎖店主禁止收受任何當前或潛在之商家、生產製造廠商或供應商給的佣金、贈品、減價品、獎金或任何其他利益,作為安排與美安澳洲公司接洽的條件。
所有的超連鎖店主和零售商在剛加入後就有開支票的特權,只要在獨立超連鎖店主申請同意書上簽名,並填上駕照號碼即可。
(A) 權利:此項服務讓超連鎖店主為其訂購的產品和服務向美安澳洲公司開出個人支票。
(B) 限制:
(1) 不參加超連鎖管理系統的超連鎖店主同一天最大的支票限額是AUD$2,000(例如:AUD$1,000兩張、AUD$2,000一張或AUD$500四張等)。同一天內總計超過AUD$2,000的支票貨款,需等15個工作天才出貨。
(2) 每一個參加超連鎖管理系統的超連鎖店主同一天最大的支票限額是AUD$2,500。同一天內總計超過AUD$2,500的支票貨款,需等15個工作天才出貨。
(3) 公司不接受用臨時支票(counter check)或新開戶支票的付款,凡用提款單或新開戶支票付款的訂單會連同支票一起退回給超連鎖店主本人,不予受理。
(4) 新超連鎖店主初次購貨,若使用新超連鎖店主的個人支票支付,需等15個工作天才出貨。建議新超連鎖店主初次購貨使用匯票或銀行本票支付。
(5) 公司只接受超連鎖店主的支票,凡用非超連鎖店主支票付款的訂貨單,會連同支票一起退回,不予受理。
(6) 支票有錯誤,將連同訂貨單退回給超連鎖店主。
(7) 公司不接受用信用卡支票,凡用信用卡支票付款的訂單,會連同信用卡支票一起退回給超連鎖店主本人,不予受理。
(8) 支票上要有銀行印好的帳戶主人的姓名和地址。凡用無銀行印好的戶主姓名和地址的支票來付款的訂單,會退回給超連鎖店主本人,不予受理。
以下規定適用於個人支票及網上電子支票的退票、自動提款跳票、或銀行出錯。「自動提款跳票」是指自動提款時(利用銀行自動提款來支付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時)由於存款不足、止付、帳戶停用或使用權被取消等原因而產生的「跳票」情形。
(A) 個人支票退票、網上電子支票退票及自動提款跳票的規定:
(1) 每一支票退票及自動提款跳票,將收取服務費。超連鎖店主要還清支票或自動提款的款項時,必須連同服務費一起付清。
(2) 所有支票退票及自動提款跳票只能用信用卡、匯票、銀行本票或保付支票付清。恕不接受個人支票。
(3) 從美安澳洲公司接到銀行通知那天算起,支票退票或自動提款跳票必須由超連鎖店主在10個工作天內償還;否則,該超連鎖店主會喪失開支票特權,也就是說美安澳洲公司就不會再接受該超連鎖店主的個人支票和電子支票。如果在10個工作天內沒付清支票或自動提款的款項,該超連鎖店主也同時喪失用銀行自動提款來付貨款的特權。支票退票跟自動提款跳票都是指存款不足。美安澳洲公司若接到該超連鎖店主的訂貨單和支票,會原封不動退回,再附上說明,只能用可以接受的付款方式下訂單。如果試圖在網站上用電子支票訂貨,公司的電腦系統會禁止受理此訂貨單。
(4) 如果從接到銀行通知那天算起,支票退票加服務費在10個工作天內已付清,而且是該付款超連鎖店主首次被退票,開支票的特權將恢復,利用自動提款系統付貨款的特權將保留。如果該超連鎖店主已在利用自動提款系統,自動提款就不會取消。
(5) 出現首次自動提款跳票時,超連鎖店主的帳戶會被停用並被標記為自動提款跳票,須在10個工作日內與我們的收款部門付清自動提款跳票款項。若在10個工作日內付清,超連鎖店主開立支票的特權將被恢復。這不適用於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
(6) 如果超連鎖店主有一筆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訂單發生自動提款跳票,他們就不再有權利選用銀行自動提款來支付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但可改用信用卡/金融卡來支付。
(7) 若同一超連鎖店主有過兩次退票記錄,就會喪失開支票的特權。自動提款跳票視同支票退票。例如:如果您已有一次支票退票記錄,然後自動提款又跳票,就會喪失開支票的特權。從此以後,凡收到該超連鎖店主的訂單和支票,將原封不動退回並附上說明,請其用美安澳洲公司能接受的付款方式下訂貨單。如果試圖在網站上用電子支票訂貨,公司的電腦系統禁止受理此訂貨單。
(8) 超連鎖店主首次喪失開支票的特權,會被禁止以開支票或在網站上用電子支票訂貨,至少一年。若之前所有的退票款項從美安澳洲公司接到銀行通知那天算起10個工作天內就被付清,那麽停權届滿一年後,該超連鎖店主可寫信到收款部門要求恢復此特權。若之前任何退票款項未在10個工作天內付清,或是退票記錄已超過兩次,該超連鎖店主就不能申請恢復開支票的特權。超連鎖店主申請恢復開支票的特權時,要用郵寄或傳真方式向收款部門提交一份申請書,寫明其名字、超連鎖店主編號、以及向美安澳洲公司付清退票的日期。恢復開支票的特權批准與否,完全由美安澳洲公司作出決定。開支票特權恢復後,若再發生一次因存款不足而退票的話,開支票特權就會永遠喪失。
(9) 佣金和獎金支票會被扣留直到所有在美安澳洲公司的支票退票或自動提款跳票和服務費都付清為止,扣留期限從佣金原該寄出那一天算起最多四星期。若是超過此期間,支票退票或自動提款跳票和服務費仍不付清,佣金全部作廢。
(10) 退票問題未解決前,若收到該超連鎖店主的訂貨單和其他文件(表格、改變個人資料的請求等等)將被退回,不予處理,並附上說明:支票退票或自動提款跳票問題尚未解決,恕不接受新項目。如果在網站上用電子支票訂貨,公司的電腦系統禁止受理此訂貨單。此規定也包括他人代付貨款,或別人下的訂貨單,可是貨將被寄到有支票退票或自動提款跳票問題的超連鎖店主處。除非這個訂單是用匯票、銀行本票或保付支票支付的(見下面)。
(11) 若支票退票或自動提款跳票問題未解決期間,該超連鎖店主使用匯票、銀行本票或保付支票訂貨,美安澳洲公司會用此付款支付欠款。若付款金額不足以支付支票退票或自動提款跳票的款項,訂單退回同時附上說明:付款已先支付退票款項,目前還欠公司多少錢。如果付清支票退票或自動提款跳票和服務費後還有餘款,美安澳洲公司會按照剩餘款項出貨。
(12) 在支票退票或自動提款跳票問題未解決前,不能在該超連鎖店主的任何一個商業發展中心放點數。也就是說,推薦人不能藉由信用卡訂貨、郵寄或傳真到公司訂貨等方式,在該超連鎖店主的商業發展中心放點數。
(13) 有超連鎖管理系統的超連鎖店主要等退票、服務費付清才可再繼續用信用卡訂貨,有超連鎖管理系統的上線也無法幫該超連鎖店主刷卡訂貨,直到他們退票和服務費都已付清。
(14) 超連鎖店主可用信用卡或B-Payment為自己或下線償還退票和服務費。
(15) 所有支票退票或自動提款跳票的訂貨點數,會計算在美安澳洲公司接受付清支票退票或自動提款跳票款項和服務費那一天的業績。如果發過的獎金包含了這份點數(即接到退票時,獎金已發過了),一旦支票退票或自動提款跳票問題解決了,點數會放回最早接到訂單的那一天。
(16) 任何支票退票或自動提款跳票若在30個工作天內不償清,就會被轉由Check Fax公司追討。如果30天內仍未解決,再轉至信用調查局負責收款(將會影響該超連鎖店主的信用評分等級)。
(17) 如果該超連鎖店主是用信用卡支付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在美安澳洲公司的退票己超過30天,信用卡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會被暫停,直到償清欠款為止。
(18) 如果超連鎖店主自動提款被退票,其超連鎖事業帳戶就會被停用,直到該超連鎖店主付清欠款,超連鎖事業帳戶才能恢復。超連鎖店主的超連鎖事業帳戶被停用後,只有美安澳洲公司的收款部門才能決定是否恢復。
(19) 止付支票也算是存款不足的退票,也要繳納服務費。美安澳洲公司無法從銀行追回該支票並辦理止付。如果此支票被退回美安澳洲公司,銀行未曾付款,它將被視為存款不足的退票,同樣會影響到超連鎖店主開支票的特權。請注意:唯一例外的狀況是訂貨單和支票已寄出逾兩星期,美安澳洲公司卻一直沒收到,超連鎖店主必須先打電話到公司的收款部門徵求同意後,才去辦理止付。這樣,如果過幾天美安澳洲公司接到了這份訂貨單和支票,支票存入後遭到止付退票,就不影響到該超連鎖店主的開支票特權。
(B) 作廢的帳戶或戶頭無法找到時:以下只規定適用於郵寄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單的銀行自動提款,不適用於網上設立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
(1) 美安澳洲公司需要一張同等金額的支票。
(2) 美安澳洲公司需要正確的銀行資料,超連鎖店主要向銀行問清直接付款(Direct Debit)帳號,此資料必須和支票一起寄到公司才能繳清退回的貨款。
(3) 貨款若在下一次超連鎖事業自動購貨前付清,就不用罰繳服務費,也不算退票記錄。否則,美安澳洲公司將取消此超連鎖店主的自動提款服務,並收取服務費,因為支票將交給Cheque Fax代為催討。
(C) 網上支票和網上銀行自動提款:以下只規定適用於網上電子支票和網上銀行自動提款。
(1) 在網站上利用電子方式訂貨時,超連鎖店主輸入自己的銀行資訊,由於任何原因未能付款而被銀行退回的電子支票,將被當作支票退票或自動提款跳票一樣看待(無論屬那一種)。
(2) 由於任何原因未能付款而被銀行退回的電子支票和自動提款,每項退票會被收服務費,這也會影響超連鎖店主開支票的權利或銀行自動提款。
(D) 銀行出錯:
(1) 如果錯在銀行,美安澳洲公司需要以下的資料:
(a) 銀行信函,解釋出差錯的詳情(信中不能只簡單說一句「這是銀行的錯誤」)。
(b) 帳戶對帳單,證明當日存款足以支付支票或銀行自動提款額度。
(c) 銀行開立的正式支票,足夠付清美安澳洲公司處理支票退票或自動提款跳票的相關服務
費。
(d) 匯票一張,足夠付清款項。
(2) 從接到銀行通知那天算起,美安澳洲公司必須在10個工作天內收到以上所有資料。假如所有的資料沒有在10個工作天內收到,公司將會自動將此錯誤歸於超連鎖店主本身。
(3) 每個事件情況不同,不要認為只要有銀行的信函就一定通過。美安澳洲公司會再深入調查,然後以電話通知超連鎖店主通過與否。
(4) 假如銀行的信函被公司否決,或已超過10個工作天,就會影響超連鎖店主開支票和利用自動提款服務的特權。
(5) 如果銀行的信函被公司接受了,就不會影響超連鎖店主開支票的特權。
(6) 即使已寄出銀行的信函給美安澳洲公司,業績點數只有在美安澳洲公司收到匯票付款那天才會依照指示放,不再放回原來的那星期,除非這業績點數已包括在領過的佣金條件裡。美安澳洲公司只能按那一週的有效購貨款來支付業績佣金。
(7) 請特別注意如果同樣情形(銀行出差錯)發生兩次,超連鎖店主自己負責,美安澳洲公司只破例接受一次銀行出差錯。
(E) 退票訂單的退貨:美安澳洲公司有權利授權超連鎖店主退回那些目前仍保存完好並可出售的產品,以補償因退票所欠公司的貨款。
(1) 退貨程序:超連鎖店主必須在包裹的上端註明「給收款部門」和收款部門所給的准許退貨號碼(RA#)(如果沒有寫在外盒上會被美安澳洲公司分銷中心拒收)。
(a) 為了追查方便,包裹必須經由可跟蹤的投遞公司運貨。美安澳洲公司建議超連鎖店主為寄回公司的包裹買保險。
(b) 手續費,必須用匯票或銀行本票寄給收款部門。
(2) 退貨條款:在美安澳洲公司收到銀行退票後,10個工作天內必須收到貨品包裹和手續費。
經由美安澳洲公司建立的業務關係應專用於美安澳洲事業上。這些業務關係資訊屬美安澳洲公司專有的資訊。超連鎖店主在簽訂獨立超連鎖店主申請同意書時已認同這一點。
超連鎖店主同意不得要求其他美安澳洲超連鎖店主和/或客戶從事美安澳洲事業以外的活動,其本人推薦的超連鎖店主和與美安澳洲無關的人除外。本政策所指的活動包括:其他商業活動(無論是網路行銷或其他)、政治競選活動、以及慈善活動或大會。超連鎖店主不得利用其美安澳洲的業務關係(其親自推薦的超連鎖店主除外)去為慈善活動拉贊助,也不應為索取贊助而發送任何種類的通訊郵件,包括但不限於信件、語音留言和印刷品。超連鎖店主嚴禁在全球會議聯盟的會議活動中利用演講人、協調員或是與會者的身分拉贊助。
公司偶爾會在超連鎖店主中舉辦或推行慈善活動;這些活動屬本政策的例外。超連鎖店主如要了解某種贊助和捐款是否屬允許範圍,請與美安澳洲公司聯繫,收信人為公司及超連鎖店主業務部主任(Director of Corporate and Field Services)。
美安澳洲公司感謝您對公司的信任,並承諾尊重您的隱私權和您個人資訊的安全。美安澳洲公司的隱私權政策闡明了我們收集資訊範圍及其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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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美安公司會致力確認是否有任何潛在優惠顧客或事業人選已經連接到一位現有超連鎖店主的名下。此情況一經確認,美安公司會儘可能將該潛在人選重新連接至已認定的超連鎖店主。
(B) 如果一位潛在優惠顧客或事業人選未被確認為已經連接到一位現有超連鎖店主的名下,美安公司會將該潛在人選引薦給符合條件的超連鎖店主。一旦優惠顧客或事業人選被分派至一位超連鎖店主,以後的BV、IBV及/或零售利潤都會計入該指定超連鎖店主名下。優惠顧客或事業人選分派之前產生的任何BV、IBV及/或零售利潤,會由美安公司保留,用以補償引薦及分派潛在人選的成本。
美安澳洲超連鎖店主所從事的是一項事業。理想上,從事這項事業時心中應有一個目標。作為事業的經營者,每一個超連鎖店主終歸都要自己負責履行超連鎖店主的基本職責。這些基本職責包括且不限於:(A) 零售、(B) 每季度提交1000表格來證明零售額、(C) 參加任何必要的培訓、(D) 填寫並向公司提交年度續約表及其他適用同意書。公司的政策不允許一個超連鎖店主(或任何第三方)經營另一個超連鎖店主的事業或履行另一個超連鎖店主的基本職責。